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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雲林縣社區大學設置及管理辦法」,業經本府109年4月28日府行法一字第1092901923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修正條文乙份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20/4/29
發文日期:2020/4/28
發文字號:府行法一字第1092901923B號
主旨:修正「雲林縣社區大學設置及管理辦法」,業經本府109年4月28日府行法一字第1092901923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修正條文乙份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依社區大學發展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辦理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(本府教育處除外)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
附件:
  • 雲林縣社區大學設置及管理辦法-令
  • 雲林縣社區大學設置及管理辦法(發)